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动态 >> 正文

快讯:拆迁还能暴富?国家已发声,北京拉开序幕,3类房子或还能升值

来源: 光宇吐楼市

房地产走到现在,可谓一波三折,其中有过急躁冒进,我们为此买过单,当然也有过冷淡期,但随着我国经济从高速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房地产也面临着巨大变化。

曾几何时,多少家庭期待着自己家被拆迁,因为这很可能意味着一夜之间暴富的可能,当然也对推高房价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指导下,这一切注定不可能持续。不再大拆大建,房地产从增量向存量转变,那么我们的房地产又当如何存在呢?


(相关资料图)

就在前不久,一则来自拆迁现场的签约喜报,再次让网友沸腾。“一夜暴富!深圳一业主签约9栋约9000平方米!祝贺!”

曾经有这样一个段子,他们不用上班,但一个月需要工作两天,28号抄水电,30号收房租。虽然是段子,但是却来源于真实生活。

所以,这次的签约喜报再次让人们与“拆迁暴富”这四个字联系在一起。“9000平方米,按照补贴价格,折算成现金,至少也是1亿多起步吧,高的话会不会有三四亿?”

热心的网友不免纷纷操心起来,这么多钱存在哪里?存上了又咋拿出来?这辈子这么多钱该怎么花……

以上是深圳的消息,不过在4月7日,北京将告别大批“拆迁暴发户”的新闻引发热议。

时隔将近20年,北京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再现重大调整。

3月末,北京公布《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其中拟对征收宅基地房屋的安置方式进行规定,并明确货币补偿标准。按照《办法》要求,“拆迁”将退出历史舞台,以“搬迁”代替,同时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也被废止。

将“拆迁”改为“搬迁”,废止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并且将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纳入征收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实现征地与房屋搬迁同步实施。

如此调整后将可以提高土地征收效率,避免报批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引发各种问题,也将减少拆迁“钉子户”的矛盾。为什么呢?因为在过去,经常会遇到,集体土地虽然征收了,但上面的房屋一直拆不了,不能净地出让,就没法开工建设,效率很低。

表面看,拆迁更强调拆的动作,而搬迁则强调安置的功能,但从深层次看,实际上是农民在征地过程中有了更多的参与权、监督权和话语权。最重要的是,更加规范了征地制度。

一旦规范后,房住不炒的定位将更加彻底落实,补偿有了标准,不能再漫天要价,意味着将告别“拆迁暴富”。

实际上,在2021年8月10日,住建部就发布通知,就《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后的2021年8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正式生成。

通知提出,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大规模增建、大规模搬迁,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

这也意味着房地产市场将发生巨大改变:

第一,房地产告别大拆大建,宣告高速增长时代结束。

其实,房住不炒的定位也注定不会再让房地产搞大拆大建模式,房地产虽然依大有可为,但重点不在增量上,更多在存量,这是趋势,也是必然结果。

第二,告别靠“拆迁”一夜暴富。

所以说,北京已经拉开序幕,全国将来再指望拆迁暴富的可能性都不大了。

第三,城市更新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既然是注重存量而不是增量,也就意味着将通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结构调整优化和品质提升,让大家更能感受到城市的美好生活。包括老旧小区改造,既是民生,也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新路。

第四,严控大拆大建不是说绝对不再拆迁。

不搞大拆大建是一个方向和趋势,“不大规模、短时间”就是说不会搞一刀切。这会影响到那些靠旧改拿地短期内拆建的房企,不可能通过旧改赚快钱赚大钱,也很难炒高房价。

既然话说到这里了,那么还会有哪些房子可能会被拆迁并再次升值呢?只是说更具备升值潜力,但也不会像过去那样暴涨。

1、未来城市规划需要拆除的房子。

比如有些房子可能会在未来城市规划中,重新被划入要拆迁的行列,这类房子还有机会被拆除。

2、少数因城市更新无法改造的低质老房子。

有一些特别老的房子没法住人了,即使通过改造都不能实现,那只能拆除。

3、一些有开发价值的核心地段的房子。

房地产有一个地段原则,尤其是一些核心区,如果没有什么文化保留价值,但仍然具有房地产开发价值,如果开发商愿意参与拆除,这类房子也还会有较大的升值空间。

总之,拆迁暴富时代过去了,你必须清楚,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整治的就是房价大涨,如果遇到拆迁可能会让你的房子升值更快一些,但绝对不会再像过去那样房价大涨了。

相关新闻
【聚看点】屡见不鲜_屡

1、一般用来说股市行情的词汇,说某某股票在一段是时间屡创新高,意思是说股票的价格连续上涨。2、没有最高,只有更高!呵呵如

【独家】桂林购车补贴类型2023

桂林购车补贴优惠内容及类型➤第一重优惠:自治区政府补贴。从2023年3月21日(含)-2023年4月20日(含)(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期间个人消费者按活